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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UP!114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升,月薪28,590元、時薪190元。

  • 本所公告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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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UP!114年1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升,月薪28,590元、時薪190元

 

基本工資自114年1月1日起,月薪由新臺幣(以下同)27,470元調整至28,590元,時薪由183元調整至190元,業經勞動部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提醒事業單位應提早因應,以符法令規定。

 

基本工資立法目的在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維持其必需的購買力。工資是勞工提供勞務的對價,其數額由勞雇雙方協商約定,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凡是目前工資未達前開調整後金額之事業單位,屆時均應調高工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不得低於28,590元,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190元,按日計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不得低於190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於計算勞工加班費時,亦應以調升後之金額作為計算基礎。

 

雇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如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則該等之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並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資數額計給。以保全業之保全人員為例,勞雇雙方如約定「按月計酬」且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240小時者,於檢視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定時,應以36,453元為其基準,如當月延長工作時間48小時,且均在當日前2小時者,當月薪資合計不得低於44,078元。至約定按時計酬者,應以190元乘以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為基準(有關該等工作者之工資計算標準,詳見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1607/28690/2282/2284/2290/7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