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幼兒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 二、提供營養、衛生保健及安全之相關服務。 三、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學習活動。 四、提供增進身體動作、語文、認知、美感、情緒發展與人際互動等發展能力與培養基本生活能力、良好生活習慣及積極學習態度之學習活動。 五、記錄生活成長及發展學習活動過程。 六、舉辦促進親子關係之活動。 七、其他有利於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