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Q&A
死亡給付
本人死亡給付
一、 死亡給付項目、請領資格及給付標準
※ 遺屬年金及遺屬津貼應擇一請領
(一) 喪葬津貼:
1.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普通傷病或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
2. 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或無遺屬者,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 10 個月喪葬津貼。
(二) 遺屬津貼:
1. 請領資格:被保險人於 98 年 1 月 1 日 前有保險年資者,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遺有配偶、子女及父母、祖父母或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孫子女及兄弟、姊妹者。
2. 給付標準:
(1) 普通傷病死亡:
A. 保險年資合併未滿 1 年者, 1 次發給 10 個月遺屬津貼。
B.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 1 年而未滿 2 年者, 1 次發給 20 個月遺屬津貼。
C. 保險年資合併已滿 2 年者, 1 次發給 30 個月遺屬津貼。
(2) 因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死亡:不論保險年資,發給 40 個月遺屬津貼
(三) 遺屬年金:
1. 請領資格
(1)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
(2)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者。
(3) 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
2. 遺屬順序:( 1 )配偶及子女( 2 )父母( 3 )祖父母( 4 )受扶養之孫子女( 5 )受扶養之兄弟、姊妹。
3. 請領條件
(1) 配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 年滿 5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但如無謀生能力或有扶養下述(2)項之子女,不在此限。
B. 年滿 45 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2) 子女(養子女須有收養關係六個月以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 未成年。
B. 無謀生能力。
C. 25 歲以下,在學,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者。
(3) 父母、 祖父母 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1 級者。
(4)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孫子女符合前述第(2)項子女條件之一者。
(5) 受被保險人扶養之 兄弟、姊妹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 未成年 。
B. 無謀生能力。
C. 年滿 55 歲,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 1 級。
4. 給付標準
(1)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者:依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每滿一年,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 1.55 %計算。
(2) 被保險人退保,於領取失能年金給付或老年年金給付期間死亡,或保險年資滿 15 年,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 58 條第 2 項各款所定請領老年給付資格,於未領取老年給付前死亡者:依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金額之半數發給。
(3) 前述計算後之給付金額不足新臺幣 3,000 元者,按新臺幣 3,000 元發給。
(4) 發生職災致死亡者,除發給年金外,另加發 10 個月職災死亡補償一次金。
5. 遺屬加計:同一順序遺屬有 2 人以上時,每多 1 人加發 25 %,最多加計 50 %。
相關條例請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家屬死亡給付
一、 給付項目及標準
喪葬津貼按其家屬死亡之當月(含)起前 6 個月之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依下列標準發給:
(一) 父母、配偶死亡時,發給3個月。
(二) 年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2.5 個月。
(三) 未滿 12 歲之子女死亡時,發給 1.5 個月。
二、 請領手續
1. 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3. 除戶證明
4. 被保險人之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相關條例請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勞保被保險人上下班時間於應經途中順道路徑發生車禍,得請領職災給付。
據媒體報導,有勞工於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因為未照Google地圖建議路線行走,勞保局不視為職災。事實上,該案並非因未照地圖行走而不認定為職災,係因行經事故地點之路徑所耗費時間及偏離合理應經路徑甚多,雖稱五年來皆行走該同一路線,惟難以採信其無處理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該案經爭議審議審定及訴願決定均遭駁回。
有關被保險人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原則上符合上下班「適當時間」、「應經途中順道路徑」發生事故即符合職災。至於是否為上下班合理途徑是參考Google網路街道地圖推估後依事實審查,並非直接以Goolge地圖建議路線為審查依據。以往沒有網路時代,勞保局審查時如事故地點及合理應經路徑有疑義之案件,勞保局也會依紙本地圖來模擬合理的上下班應經路徑,有網路後因其更新速度較紙本快速,故改參考Google網路街道地圖。勞保局審查個案狀況有爭議時,會派人實地模擬路線,了解申請人合理應經路徑及有無合理替代路線。
勞保局為勞保之保險人,在勞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認定盡量採取從寬立場,但對偏離社會通念太遠明顯存有遠途繞路的案件,仍需善盡保險人專業審查責任,以維保險之健全發展。
平日要去勞保局申請資料總要排隊等待,推薦勞保局的「網路預約取件系統」,只要線上先預約,再帶著證件到辦事處就能領取所需的資料了,可省下很多時間喔~
個人申請可預約索取的資料有:
1.勞保投保資料表
2.勞退個人專戶明細
黃牛不是吃素的~避免淪為勞保黃牛的肥羊
Q:「你勞保領了沒?」一位模樣親切自稱「執行顧問」的人向工作受傷住院的小趙搭訕,得知小趙平日打零工在職業工會投保勞保後,殷勤地說:「申請手續很麻煩,一般人辦不下來。」還說透過他代辦能爭取到高額給付,在顧問慫恿糾纏下,小趙簽下委任書。事後朋友提醒:「要給3成佣金!中途不得放棄申請、不得解約、不得私自辦理,你遇到勞保黃牛啦!」小趙驚覺上當,疑惑申請給付有像「顧問」說的那麼困難嗎?面對「顧問」不停騷擾該怎麼辦?
A:
黃牛嘴,胡蕊蕊,4招教你看破手腳
勞保黃牛是如何釣人上勾?以下是黃牛慣用伎倆:
第一招,自稱「我是合法的執行顧問/理賠代理人,請放心讓我代辦」
「牛就是牛,牽到北京還是牛」黃牛進化為「顧問」,一樣要求3至5成佣金。若中途解約或終止契約,仍會要求2萬元以上違約金。剝削及牟取暴利的行為並沒有改變。
第二招,謊稱「申請給付很複雜,我有保險、法律專業可以幫你」
請把握申請3步驟:索取申請書、填寫申請書、寄送申請書,一點都不複雜。黃牛只不過簡單送個件,如果給付金額是60萬,輕鬆跟你要18萬,實在賺很大!
第三招,宣稱「申請會受到刁難,很難獲准,我有特殊管道,代辦馬上喬到好」
黃牛利用部分民眾對保險給付仍有任意拒賠的錯誤觀感,讓人信以為真。勞保各項給付審核標準、給付金額,法令都有規定,並不會因誰來辦理而有不同。
第四招,誇口「某某醫生我超熟,照我的話做,可以領到更多錢!」
如果黃牛和醫師勾結,還要你「配合演出」偽裝病情,並開立假診斷書,小心觸犯刑法,結果不但領不到錢,還會吃上官司。
萬一簽了委任契約書,怎麼辦?
小趙不慎與勞保黃牛簽約可採取下列措施,減輕損害:
在給付送件前:不要將身分證、印章、存摺交給他人,寄存證信函,並聲明不委託辦理。
已送件,勞保局未付款前:(1)寄存證信函、解除或終止契約,聲明不委託辦理。(2)向勞保局提出撤回給付申請。(3)另由自己向勞保局提出給付申請。
勞保局已付款、黃牛提起訴訟要求給付佣金:向法院主張報酬不合理,請求酌減或免予支付佣金,如有法律諮調需要,可向「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法律協助。
申請給付很容易,簡便快速又免費
申請勞保給付的手續非常簡單,自己就可以辦理,以小趙的例子,只要到工會索取申請書,填寫並附上相關文件,最後寄送到勞保局。申請時有任何疑問,可以打電話、寫信或直接到勞保局台北總局、各地辦事處或投保單位要求協助。另外,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也提供許多訊息,隨時上網查詢,不需花半毛錢就能領到給付。
轉貼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建構完整長照體系的里程碑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透過鼓勵民間參與服務提供、政府和民間共同承擔財務責任,發展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居家護理、社區及居家復健、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營養餐飲、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及長期照顧機構等多元服務,是建立長照制度及服務網絡的先驅性計畫。
自費醫材 實價登錄--自費醫材比價網上線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在103年6月推出[自費醫材比價網],將各醫療院所所使用醫療器材的自付差額或健保尚無法納入給付,需由病人自費的醫材費用資訊透明化,讓民眾上網查詢及比較各醫療院所的收費及材質,提供民眾更多的參考資訊,同時亦可減低醫療院所間,對相同醫材出現收費落差的情況
想知道自己吃了什麼藥?什麼時候洗過牙?什麼時候做過血糖(脂肪)檢查嗎?自104年5月26日起,您可以用「健保卡」上健保署官網,免費申請、下載自己的「健康存摺」,不過第一次使用健保卡申「健康存摺」需先在該官網「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取得密碼才可使用。另外,若家裡無法上網,您還可至全國72家醫院設的100多處「健康存摺」查詢據點(詳附件1,持續擴點中)申請、下載「健康存摺」,輕鬆掌握健康大小事!
以往要申請中央健康保險署的就醫資料,需要書面申請,並繳交規費至少300元,且要3個工作天才可取得資料,但從103年9月25日開始,中央健康保險署在官網建置「健康存摺」系統,民眾只要透過網路,至健保署官網點選「健康存摺」連結圖示,並依照網頁之操作指示,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健康存摺」(詳附件2),可隨時隨地免費查詢或下載個人最近一年的門、住診資料、最近兩年的牙科就診紀錄,另外還可查詢個人的過敏資料、器捐或安寧緩和醫療意願及預防接種等醫療資料,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也可以在就醫時,提供醫師參考,提升醫療安全與效益。自104年5月26日起,您還可用「健保卡」經註冊密碼後,也可作為身分登錄來申請「健康存摺」。
根據健保署統計,截至104年6月初,已有4.7萬人次登入「健康存摺」,近2萬人次申請,約3萬人次下載(資料申請後在官網保留7天,7天內有需要可重複下載),未來該署將持續豐富「健康存摺」的內容,預計陸續再新增檢驗(查)結果、出院病歷摘要及中醫健康存摺等資料。有關「健康存摺」之服務系統請參考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官網(http://www.nhi.gov.tw/),如有任何疑問可洽詢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30-598。。
申辦健保卡 網路嘛也通
根據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的統計,每年平均約有80萬人健保卡遺失或毀損需要補發。由於健保卡是健保的就醫憑證,對民眾的權益影響甚大。補發方式有:
1.健保署各分局業務組的聯合中心申請補發。
2.郵局辦理代收健保卡補辦業務。
以上兩種方式辦理需先填寫申請表,身分證正本,2年內2吋照片一張,工本費200元。
3.網路申辦 (須具備自然人憑證)
健保署自102年12月17日起開放民眾利用健保署網路平台,推動申請有照片健保卡的簡政便民措施。網路申辦最快可在2~3天內就能收到健保卡,相較於傳統申辦方式省時省事。
倘若申請有照片健保卡,只要上傳2年內的正面半身照片檔案(不超過5M)即可。資料填寫完畢,必須在線上(網路ATM)繳交200元工本費,即完成整個申辦程序。
辦理新生兒健保卡愈來愈便利
父母親在Baby(新生嬰兒)出生之婦產科醫院,只要完成下列2個步驟就可以拿到健保卡。
1、只要告知醫院新生嬰兒想跟著爸爸或媽媽其中一位投保及是否同意製發無照健保卡。
2、在醫院通報後,別忘了還必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等設籍完成後,健保署將依其勾選意願,逕予為Baby加保及製作無照片的健保卡寄至被保險人戶籍地,親愛的爸爸媽媽也就不用再奔走辦理,省時又便利。
TO:本會會員
若您的baby出生時依照上述程序辦理,本會將在您申報戶口完成後收到健保局逕自加保通知,屆時本會重製繳費單,持單繳費即可,無須再至本會辦理。
若您未辦理,亦可在申報戶口完成後,至本會幫新生兒辦理加保,由本會幫您申請健保IC卡,請健保署直接寄到您指定地址,一樣很方便!
如果會員為女性,記得一起申請勞保生育給付喔!
提繳6%
勞工退休金又簡稱為勞退金、勞退6%...等,雇主必須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每月最少提繳工資6%的退休金到勞工的個人專戶中,60歲就可以領回~
員工也可以額外自願提繳最多6%的勞退金,但要注意雇主提繳的部分不能從員工薪水扣喔!
相關條例請參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
